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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政策

来源:   时间: >2017-09-18 17:15:00

(一)什么是农村五保?

   答:农村五保是指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二)申请农村五保对象的条件?

   答: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

  (三)申请农村五保的程序?

   答:确认农村五保对象遵循哪些程序?

   1.由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精神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本村范围内公告7日后,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后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4.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并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五保供养待遇的,免费发给由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印制的《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通知本人。

  (四)农村五保供养内容?

   答:1.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2.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3.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4.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5.办理丧葬事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其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所需费用。

  (五)农村五保对象死亡后的丧葬事宜是如何规定的?

   答: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后的丧葬事宜,集中供养的,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办理;分散供养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办理。属于国家规定收费项目标准以内的丧葬费用,从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中一次性支付。

  (六)农村五保对象的私有财产有哪些规定?

   答: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私有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个人全部财产的权利。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动产及房屋,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所有。未成年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个人合法财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变卖,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委托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或者村民委员会代管,并在其停止享受五保供养待遇后及时返还本人。

  (七)农村五保对象承包土地有何规定?

   答:村民委员会应当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依法承包土地的权利。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代种或者以其他形式依法流转,其收益归该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所有。

  (八)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方式有何规定?

   答:农村五保供养实行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相结合的形式。集中供养的,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照料和管理;分散供养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提供照料,也可以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有关供养服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但患有精神病、严重传染病的五保对象应当分散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