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滨州市防灾减灾中心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滨编[2016]60号)文件,撤销滨州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原领导职数、职责不再保留,原在编人员划转至防灾减灾中心。请相关债权所有人于90日内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滨州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清算组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