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十佳滨州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滨民〔2017〕23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单位2名推荐人选情况公示如下。
刘飞鹏,男,1985年7月出生,2007年参加工作,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毕业,中共党员,社会工作师,滨州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
铁 锟,男,1989年3月出生,2011年11月参加工作,专科学历,中共党员,滨州市复退军人服务办公室科员。
如有不同意见或需要反映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期限:2017年10月17日-10月23日(不含公休日)
联系电话:3172133
接访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滨州市民政局
2017年10月17日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