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上,针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和如何做好下一阶段的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提了“六个必须”“四个不能”十点要求。“六个必须”:必须高度重视、必须全程督导、必须严把程序、必须吃透法规、必须稳控信访、必须善始善终;“四个不能”:不能以调度代替督导、不能以经验解释法规、不能以喜好干预程序、不能以简便降低标准。会议要求,在2月10 日前,面上完成全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个别重点难点村要集中力量、合理摆布,在年前一鼓作气拿下来,结束换届。
参会全体人员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容易忽略、不易把握、易出问题”三大方面对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逐一进行梳理、学习、讨论、交流,形成了26条意见,主要涉及选票设计、会场布置、女性当选、候选人“不宜提名”的操作、委托投票、选举大会召开、确认当选等事项。
通过本次会议,各县区民政部门参与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骨干力量提高了认识,对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具体操作程序掌握的更加熟练,为指导好下一阶段的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