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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民政工作电视会议召开

来源:   时间: >2018-01-18 12:46:34


全市民政工作电视会议


副市长潘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书记李晓红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杨玉鑫主持会议并传达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民政工作的批示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金梅做工作报告



主会场

 
    1月18日上午, 市政府召开2018年全市民政工作电视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民政工作的批示精神,总结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全市民政工作任务。副市长潘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杨玉鑫主持会议,并传达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光峰同志和市委副书记、市长崔洪刚同志及副市长潘青同志对民政工作的批示。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金梅作工作报告。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书记李晓红应邀出席会议。
    张光峰在批示中指出,过去一年,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新的一年,希望继续发扬好的传统、好的作风,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努力在新的起点实现新作为,为全面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小康滨州作出积极贡献。崔洪刚在批示中指出,全市民政系统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理念,践行了“争一流、上水平”的目标追求。希望全市民政系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聚力民生保障,创新改革发展举措,让困难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潘青对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取得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全市民政系统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举措,攻坚克难,精准发力,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办成了一件件为民实事,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我市连续第四年在全省年度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中取得第一名;城乡社区协商、退役士兵四级联谊服务网络建设经验在全国业务工作会议上推广,以地养老模式被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报道;社会救助提标、敬老院消防设施提升改造、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三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在11月底即高质量提前完成;市民政局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全国文明单位”。全市民政工作实现了整体工作全省前列,亮点工作全国一流、重点工作全市标杆、文明创建荣誉满堂的目标。
    潘青强调,党的十九大为新时代民政工作标定了新方位,开启了新征程,赋予了新使命。全市民政系统要深刻研究和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刻研究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对民政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深刻研究和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刻研究和把握新阶段民政事业的发展思路,深刻研究把握民政工作面临的重大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努力谱写全市民政工作改革发展新篇章。
    潘青要求,2018年,全市民政系统要突出重点,聚焦难点,圆满完成2018年民政工作目标和任务。要聚焦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全力抓好民生灾害救助综合保险落实;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聚焦脱贫攻坚,全力做好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聚焦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聚焦双拥模范城创建,全力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聚焦规范高效,全力抓好公共社会服务管理。
    潘青进一步要求,全市上下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不断推动全市民政工作开创新局面、实现新发展,为全面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小康滨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张金梅强调,2018年,全市民政系统要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围绕“民生保障水平向东部地区看齐”,建设“现代大爱民政”总要求,“争一流上水平的劲头不减,保持全省前列的目标不变”,努力构建适应时代要求的民政发展大格局,开创民政事业新局面。重点做好七项工作:下足三个功夫,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升四项能力,构建“贫有所帮,难有所济,灾有所保,病有所助”的大救助工作格局;开展“情暖夕阳·颐养滨州”三个专项行动,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融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实施“一推双创、四社联动”,完善社区治理服务;建立“四位一体”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提升双拥优抚安置水平;建立健全三个特殊群体关爱保护体系,确保不发生冲击道德底线事件;推进“六化”建设,提升管理效能,实现事业单位各项工作上水平。同时,要深入扎实开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专题教育;深入扎实推进作风效能建设;扎实开展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预防和惩治民政领域“微腐败”问题,确保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
    市委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民政社会监督员代表,市民政局机关全体人员、局属单位班子成员,滨城区、开发区、高新区有关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县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及乡镇民政办主任在县区分会场参加会议。